关于组织申报上海市2019年度“科技创新行动计划”青年科技启明星项目的通知

来源:孙博发稿时间:2018-11-03浏览次数:1503

各学院、中心、研究院,各位老师:

 上海市2019年度青年科技启明星项目申报工作已经启动(见附件),请各学院(中心)根据通知要求组织申报,原则上每个学院、协同创新中心、先进低维材料中心分别限报启明星计划(A类)2项。已作为项目责任人承担市科委科技计划在研项目2项及以上者,不得作为项目责任人申报。

请学院(中心)在1116日之前将启明星总表(见附件)及申请书一式一份交到科研处,电子版发送到科研处邮箱。科研处再根据申报情况组织专家评审择优上报。我校申报限6项。

科研处联系人:马骏,67792057Emailzxkyc@dhu.edu.cn,地址:松江校区行政楼347


启明星汇总表.xlsx



附:

关于发布上海市2019年度“科技创新行动计划”青年科技启明星项目指南的通知

发布日期:2018-11-02

 

各有关单位:

 

  为大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,加快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,加强上海科技人才队伍建设,培育优秀青年科技人才,根据《上海市科技创新“十三五”规划》,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启动2019年度上海市青年科技启明星计划项目的申报工作,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
 

  一、申报要求

 

1、启明星计划(A类)。面向在沪高校、科研院所等科研单位的青年科技人员,申请者一般应具有博士学位,并有主持科研项目的经历。

 

2、启明星计划(B类)。面向在沪企业(包括转制科研院所)具有硕士(含)以上学位的青年科技人员,并具有从事技术研发工作的经历。

 

3、启明星计划(C类)。面向在沪高校、科研院所科研单位的青年科技人员,服务本市企业科技创新需求开展研究。申请人需参与企业项目研究开发、与企业有较好合作基础,并以企业为承担单位申报。

 

4、项目申报单位应当是注册在本市的独立法人单位,具有组织项目实施的相应能力。以企业为承担单位申报,申报企业须在201611日前注册成立,注册资本金500万元(含)以上。

 

5、申请者年龄应未满35周岁(198411日及以后出生)。

 

6、已作为项目责任人承担市科委科技计划在研项目2项及以上者,不得作为项目责任人申报。

 

7、申报项目若提出回避专家申请的,须在提交项目可行性方案等书面材料的同时,由申报单位出具公函提出回避专家名单与理由。每个项目申请回避专家人数不超过3人。

 

8、项目责任人应承诺所提交材料真实性,不含涉密内容;申报单位应当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核。

 

9、为提高申报项目质量,2019年度启明星计划实行单位遴选,择优申报。近两年未获资助的单位(以法人单位计)可申请1项。

 

A类:各单位择优推荐的项目申请数及申报注意事项,另行通知。

 

B类和C类:由各区、企业集团自行组织遴选,择优向市科委统一申报,其中非中央直属、非上海市属企业的申请者须经所在区科委审核遴选后推荐申报。

 

10、启明星计划的遴选采用第一轮网上评审、第二轮见面会评审的方式,如申请人本人未能参加见面会,将被视作自动放弃。

 

  二、资助年限、额度

 

  项目执行年限为3年,资助额度为40万元。

 

  三、申报方式

 

1、本指南公开发布。申请人通过“中国上海”门户网站(www.shanghai.gov.cn)进入“上海市财政科技投入信息管理平台”,网上填报项目可行性方案,并在线打印书面材料,连同附件材料,送交所在单位(区)审核。所在单位(区)应认真审核,如实填写相关意见并加盖公章(非由申报系统在线打印的书面材料,或书面材料与网上填报材料不一致的,不予受理)。

 

2项目网上填报起始时间为201811129:00,截止时间为2018112916:30。市科委集中接收书面材料时间为20181126日至30日,每个工作日9:00-16:30。逾期送达的,不予受理。

 

  所有书面材料采用A4纸双面打印,一式三份,须签字盖章齐全。使用普通纸质材料作封面,不采用胶圈、文件夹等带有突出棱边的装订方式。提交加盖公章的“上海市科技人才计划项目申请汇总表”2份。

 

  送达地址:上海市科委办事大厅(徐汇区钦州路1001号楼)

 

  办事大厅不接收以邮寄或快递方式送达的书面材料。

 

3、网上填报备注:

 

  (1)登陆“中国上海”网站(http://www.shanghai.gov.cn/);

 

  (2)一网通办—利企服务—点击“上海市财政科技投入信息管理平台”图片链接进入申报页面:

 

-【账户注册】转入注册页面进行单位注册,然后再进行申报账号注册(单位注册需使用“法人一证通”进行校验);

 

-【初次填写】使用申报账号登录系统,转入申报指南页面,点击相应的指南专题后开始申报项目;

 

-【继续填写】登录已注册申报账号、密码后继续该项目的填报。

 

  (3)有关操作可参阅在线帮助。

 

  四、其它说明

 

  本指南经评审立项的项目承担单位,须在项目验收时一并提交《科技报告》和《科技报告收录证书》。

 

  五、咨询与投诉

 

  服务热线:8008205114(座机)、4008205114(手机)

 

  技术支持:62129099-2257